团委

关于举办第十三届“挑战杯”井冈山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06    

各学院: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主办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竞赛活动,活动以“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为宗旨,每两年举办一届,被誉为中国大学生科技“奥林匹克”。

在积极组织参赛的基础上,我校选报的作品在全国、全省竞赛中多次获奖。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创新与创业教育深入开展,浓厚校园科技学术氛围,培育学生健全的人格,锤炼学生的社会竞争力与创造力,学校决定自2012年12月至2013年4月举办第十三届“挑战杯”井冈山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各学院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各项赛事的准备工作,确保竞赛圆满成功,力争在全国竞赛中取得更好成绩。

附件:《第十三届“挑战杯”井冈山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实施方案》

共青团井冈山大学委员会 井冈山大学教务处

井冈山大学科研处 井冈山大学学生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第十三届“挑战杯”井冈山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宗旨

第十三届“挑战杯”井冈山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旨在激励全校青年学生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及新世纪科技进步的要求,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勇于实践、发奋成才、迎接挑战,不断提高我校青年学生的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培育团队协作意识,浓厚校园科技学术氛围,努力培养学生高度的社会责任心、过硬的社会竞争力与创造力,塑造健全发展的个性与人格。

二、参赛资格与作品申报

(一)参赛资格

参赛学生须为2013年7月以前正式注册的井冈山大学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大赛资格评判委员会将对参赛作品资格作严格审查。

(二)参赛作品要求

1.以学生为主完成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分为A、B两类。A类: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哲学社会科学类(含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等)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每份社会调查报告应在15000字以内,每篇学术论文应在8000字以内。

2.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全国竞赛决赛申报日(2013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者必须均为学生。

3.参赛作品须作者本人或竞赛小组集体申报,每件作品需有相关专业一至三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学者推荐,一至三名相关专业专家学者指导,并填写大赛组委会统一印制的《第十三届“挑战杯”井冈山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表》。

4.参赛作品需经各学院(研究所、研究中心)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评审后,由各单位统一报送校团委。每个单位选送的作品数量为5-15件。其中理工医类单位报送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品与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应保持适当比例。

三、日程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12月—2013年1月)

1.设立“挑战杯”竞赛咨询站、举办“井冈山大学历届‘挑战杯’优秀作品展”,以海报、宣传单等多种方式,普及“挑战杯”竞赛相关知识,积极动员、热情鼓励学生参加比赛。

2.从各学院征集 “挑战杯”井冈山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参考题目,“菜单”式帮助学生选题。

(二)作品立项阶段(2013年2月—2013年3月)

1.举办“挑战杯”大学生科技学术系列讲座。

2.组织学习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正式文件。

3.各学院组织学生立项,安排指导老师。

(三)正式比赛阶段(2013年3月—2013年4月)

1.初赛,由各学院组织。2013年3月1日,各学院上交《初赛学院申报情况统计表》及《作品申报表》,学院重点申报作品要详细填写《作品申报书》;2013年3月初,重点作品立项论证及立项资助。

2.复赛。2013年3月中旬,各学院上交《复赛学院申报情况统计表》、《作品申报书》及参赛作品。3月中下旬,复赛评审。

3.决赛。2013年4月上旬,终审决赛,获奖作品展示。

(四)推荐参赛阶段(2013年4月—2013年10月)

1. 2013年4月中下旬,研究确定推荐参加第十三届“挑战杯”江西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作品;对推荐作品进行深加工;组织模拟答辩。

2. 2013年5月上中旬,参加第十三届“挑战杯”江西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3. 2013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对报送参加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初赛的作品进一步完善。

4. 2013年暑假期间,作品再进一步完善与制作。

5. 2013年10月,参加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终审决赛。

(五)总结表彰阶段(2013年11月)

2013年11月,总结我校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工作,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并启动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四、表彰奖励

(一)个人(团队)奖:大赛分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三类各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通过复赛评审的80%左右的参赛作品进入终审,各等次奖分别约占进入终审决赛作品总数的5%、15%、30%和50%,通过复赛评审而未入围终审决赛的作品为优秀奖。各类别学生作品获奖数与对应作品入围终审决赛数量成比例。科技发明制作类中A类和B类作品分别按比例设奖。

(二)集体奖:学校将设立井冈山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1座,井冈山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胜杯”2座。竞赛以各学院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实行团体总分名次排列。

团体总分计算方法如下:特等奖作品每件100分,一等奖作品每件7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4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20分,优秀奖作品每件10分,通过资格审查的复赛报送作品每件5分。获省级奖的作品最终得分=校级奖等次分+全省奖等次分×1,获全国奖的作品最终得分=校级奖等次分+全省奖等次分×1+全国奖等次分×2。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全国、全省、全校最高等次奖的个数决定团体总分名次,直至计算通过资格审查的复赛报送作品数量。若各项数据完全相同,则名次并列。

竞赛设优秀组织奖6个左右,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组织奖根据团体总分的70%及组织情况的30%综合评定。组织情况包括各单位初赛组织情况、作品申报情况、成果展览会情况等。荣获二等奖以上(包括二等奖)作品的主要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附件下载:作品申报表.doc

附件下载:申报作品统计表.doc

附件下载: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样本).doc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