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团省委召开共青团江西省委十七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会上宣布了《共青团江西省委关于2023年度全省共青团工作评议情况的通报》,我校团委被评为江西省“2023年度全省共青团工作优秀单位”,这是连续第二年获得此项荣誉。
据悉,本次考评是根据《2023年度全省高校共青团工作评议方案》,分别从思想政治引领、服务中心大局和服务青年发展、纵深推进团学改革攻坚、全面推进从严治团四个方面的16类工作52项指标,对全省各级基层团组织进行评议,通过常规基础项目、年度重点项目、满意度评价、年度工作述职等多种方式进行了全面考核,最终授予了我校“2023年度全省共青团工作优秀单位”称号。(文:夏婷婷 审核:肖晓)
